警徽闪耀照亮百姓回家路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讲述:吴 凡(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民警)
整理:本报记者 林 珊
通讯员 李德峰
国庆假期的美好时光,广大群众阖家团聚、外出旅游,而对于我们高速交警来说,则意味着又一次夜以继日的忙碌。
在这欢庆的节日里,虽然不能和家人一起过节,但看到群众平安出行时的笑容和真诚道出的每一句感谢,我的内心倍感温暖。
记得2020年春节,我收到一条陌生人发来的短信:“吴警官,祝您新年快乐,您对我们全家的恩情我一辈子忘不了,您是名副其实的最美民警,加油!”我带着疑问问道:“您是?”可是再也没有收到回信。我带着疑惑与好奇翻遍了留存的事故认定书,终于查到了这串手机号码。记忆的相册被翻开,我回想起了2018年国庆假期发生的那段故事。
2018年10月,我经历了入警以来第一次国庆节安保。10月4日3时许,我与两名同事巡逻至G18荣乌高速224公里下行方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冲下高速,陷入灌木丛。我立即下车查看情况,路边一名女子正向我们呼救,哭着说她的孩子和丈夫被困车内。夜色中,我看到小轿车驾驶位上,孩子的父亲被卡在车内,大腿血流不止,小女孩在后座颤抖、哭泣,额头擦破了皮,父亲忍痛扭头安慰女儿。
我通过手台呼叫指挥中心救援,随后跳入深沟,灌木透过裤子划破了我的双腿。孩子的哭声让我万分焦急,我顾不上自身的疼痛,试图徒手掰开车门,但车门打不开。我连忙用同事递来的工具破窗,迅速将孩子抱出车。10分钟后,消防人员、救护人员到达现场,破开车门后大家协力将驾驶人抬上救护车。一切安顿妥帖,女子用质朴的乡音跟我说了句“谢谢警察同志”,便急忙跟着救护车一起离开了。
夜,终于恢复了宁静。这时的我才感到大腿处隐隐作痛,我低头看了看腿上的划伤和手上的血印,抬头望着明月,职业的荣誉感油然而生。
岁月见证从警的初心和使命。往后的每一个长假,我都与战友一起坚守在一线。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家,都有父母妻儿,我们也渴望团聚,但是,为了群众的平安与团圆,我们使命在肩,我们义不容辞。
有一种责任,叫我一直都在;有一种担当,叫警察的坚守。今年国庆,我与我的同事战友依旧坚守岗位,跟明月一起,照亮您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