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大行动完善精神卫生体系
本文转自:健康报本报讯(特约记者 李纬 通讯员 李道国)日前,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重庆市每10万常住人口拥有6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
《计划》明确,到2025年,“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提出实施四大行动,即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将实施区县精神卫生中心等级创建工程,到2025年,所有独立设置的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将达到二级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其中三级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将达到9个。”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计划》,重庆将启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整合市级优质资源,争创国家精神专科区域医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