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已故,其银行存款怎样取出
本文转自:农村大众报
哥哥去世,在银行尚有存款,弟弟想要取出,却遭银行拒绝。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某银行向原告李某甲支付李某乙的存款3865.2元及利息。
李某乙父母早亡,未成家,无儿无女,兄弟姊妹6人,除其大姐及弟弟李某甲在世外,其他兄弟姊妹均已去世。2021年12月,李某乙因病去世,生前在某银行营业所有存款3865.2元未取。其大姐出具书面声明自愿放弃该笔存款的继承权。李某甲作为李某乙继承人要求支取上述存款时被拒,双方协商未果,李某甲遂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乙生前在被告某银行处的存款系其个人合法财产,其继承人有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权利。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李某乙父母早亡,未成家,无儿无女,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存款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大姐、弟弟继承,现其大姐出具书面声明自愿放弃该笔存款的继承权,本案原告李某甲享有该笔存款的继承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某银行限期内向原告李某甲支付李某乙的存款3865.2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现实生活中,时常会遇到存款人去世后,其继承人遗失存折或不知道账户密码无法支取存款的情况,这时候,继承人若要支取存款,一般来说有两种途径。
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应当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处。
值得说明的是,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无需经公证。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供死亡证明、居民户籍簿、结婚证、出生证明、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等材料,要求银行支付已故存款人的存款。
提取申请人通过诉讼方式获得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并借此要求银行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当然,在诉讼中,继承人需要根据继承的方式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为合法继承人。如主张根据遗嘱继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如主张根据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权利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且证明其按照协议约定,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来源: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