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施购房补贴 延续实施退税优惠
财联社1月24日电,重庆市住房领导小组24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实施购房补贴,原则上从1月1日至3月31日,在重庆中心城区新购商品房(含车库)或存量住房(均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以现金、消费券等形式,按照购房契税50%—100%的比例或按套给予补贴。延续实施退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重庆重新购买住房(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契税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的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