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源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
本文转自:兰州日报
城关区法院渭源路法庭——
加强执源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城关区人民法院渭源路法庭加强执源治理,杜绝“程序”空转,以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辖区群众高质量司法需求,为有效释放能动司法效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
近日,渭源路法庭在一起王某诉林某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虽已解除婚姻关系,但因房产分割问题继续拉锯、对簿公堂。冯志强法官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案件最终进入开庭环节。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冯志强法官认为该案仍然存在调解处理的可能性。于是,冯志强法官在庭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获知林某不向王某分割支付房屋转让款的原因是王某未能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后,冯志强法官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劝导,融合法理情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冯志强法官向王某普及法律知识,强调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婚姻关系解除不是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理由。经过耐心地释法明理,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拖欠抚养费,并保证之后按期支付。冯志强法官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与林某进一步阐述分析法律关系。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均同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冯法官多次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案件在诉讼程序得以彻底解决,不将矛盾纠纷转入下一程序环节。
在办理吴某与甘肃某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时,张羽鸿法官发现双方主要矛盾在于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赔偿金、是否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张羽鸿法官从劳动者维权成本周期和后疫情时代企业纾困发展等角度出发,告知双方通过案情及证据分析,企业用工行为存在一定的违法情形,但受制于企业发展现状,通过调解可实质性解决纷争。双方最终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