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超额完成双倍指标 事假两天却被扣年终奖
本文转自: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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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赵竺安 摄 展翔
王女士拿到年终奖的第一时间,就觉得有问题。
王女士自述,前几年,她进入一家商业银行,担任了业务员,工作一直十分努力。去年,努力加勤奋的她终于有了收获,一连完成好几笔大单子,截止年终,她完成了双倍指标,成了“标王”。但在拿年终奖金时,她却发现企业扣了她十分之一的奖金。万分不解的她询问了人事经理。人事经理说,单位有规定,凡是员工请事假的,超过一天的扣十分之一的年终奖,超过十天的扣除全年年终奖。王女士在去年请了两天事假,故单位扣其十分之一年终奖。
人事经理还拿出规章制度说,所有的规定都写清楚了。王女士说,人事经理的“清楚”令她更不明白了。由于她是外勤,拿到手的年终奖并非是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而是根据其个人全年业务产生的经济效益计算的一次性奖金,属于绩效年终奖。两天事假她虽然没有提供劳动,但并不影响她超额完成绩效;反之,即便她全年全勤,如果没有完成指标,也不会有年终奖。
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潘丽娜律师认为,王女士对法律的理解,确实值得广大职工学习。
年终奖与职工的其他收入一样,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就年终奖的性质来说,一般而言,第一种是劳动者创造超过规定的业绩而获得的超额奖励,也就是绩效奖金;第二种是职工完成企业规定的劳动定额以及相应的标准,企业给予的待遇,比如有些单位规定出全勤,就给予年终奖;第三种是企业完成了全年任务,按职称、级别、贡献等给予的年终奖金。无论是哪一种,潘律师认为,最佳的发放方式,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予以明确或规定。
潘律师接着表示,职工请事假,扣不扣年终奖,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但通常的做法,请事假日企业不发工资,由于只涉及具体的“天”,而年终奖涉及的是“年”,一般而言,寥寥数天的事假,对年终奖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一定要扣的话,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说,如果是上述三种发放年终奖方式的后两种,按天扣更合理。而第一种年终奖发放方式,更多体现的是绩效,有点类似于分成,不扣显然更公平合理。
潘律师说,年终奖如何发放,体现的是企业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