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本文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尚志文)1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便捷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操作,辽宁省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经营主体实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即可实现足不出户线上办理,方便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申请,包括依法申请提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优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工作目标,以便利性、服务性为原则,聚焦经营主体在申请及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认真谋划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为保证经营主体无障碍申请,平台增设操作指南和各类型信用修复申请模板,选择“企业信息填报”专栏,进入“信用修复”模块,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后即可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同时对信用修复不熟悉、网络操作不熟练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采取线下指导方式,协助完成网上申请。经营主体也可以随时跟踪查询修复进度并咨询相关问题,极为有效地降低了经营主体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为保证经营主体快速完成修复,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内部联动配合,实行同级申请同级修复,实现受理不拖沓、审核不卡顿。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操作流程、办理要求,提高业务能力,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有序开展。
辽宁实施的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经营主体重视信用、珍惜信用、守护信用,为促进信用环境的持续改善发挥积极作用,夯实社会诚信基础,助推营商环境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