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线上营销法规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代表们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吴胜 万程鹏 蒋文超 摄
扬子晚报讯(记者 姜婧仪)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绝大多数人购物的重要途径,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省人大代表,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立平建议,要规范线上营销行为,形成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相融发展的局面。
郑立平建议,要制定专门的线上营销法律法规,明确线上营销的定义、应用范围和操作规范,规定线上营销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要求。要求商家在营销过程中必须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义务,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时,明确线上营销的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设立专门线上营销监管机构,确保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线上营销活动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线上营销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防止不良商家利用线上营销侵害消费者权益,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郑立平还建议建立线上营销信用评价体系,对商家的线上营销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和管理。通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提高线上营销行为的规范性和诚信度,对信用评价低的坚决予以注销清除。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信用评价参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