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出非法汽车租赁案
本文转自:湄洲日报
豪车深夜噪声扰民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牵出非法汽车租赁案
本报讯 连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荔城大队与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汽车租赁行动。通过对预警情报进行深入调查,从中牵出2起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案件。
1月5日,有市民举报市青少年宫附近有一部大排量豪车深夜出没,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交通执法和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公共视频比对,联合对闽C1M×××黄色法拉利跑车驾驶员林某进行约谈询问。林某承认该车是以每天3000元的租金从莆田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用的,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
1月12日,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西天尾中队预警,车牌号为闽BD1×××的特斯拉小汽车驾驶员许某涉嫌无证驾驶,交通执法和公安交警部门对许某进行调查询问。许某承认该车是潘某与莆田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每天500元的租金租用,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再由潘某转交给他驾驶。通过信息比对,许某未成年且未取得驾驶证。
交通执法人员通过运政信息系统核查证实,涉事的2家公司均存在未取得汽车租赁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违法行为。目前,这两辆车所属公司均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将面临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
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从事汽车租赁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办汽车租赁公司需要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车辆需要办理《租赁汽车证》,无相关资质开展汽车租赁活动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翁炳鑫 叶建侠)